协会职能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法规、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进行行业统计,发布行业信息,协调企业间在开发、生产、经营中的活动,推动横向联合,加强互利合作。
(三)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参与对企业质量管理和审查活动,指导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积极参与制定和宣贯行业标准规则,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配合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等活动;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快高新技术及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组织省内外与本行业有关的先进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展览会、展销会,编制有关宣传资料。
(七)组织本行业技术、市场信息的调研和分析,加强沟通交流,提供咨询服务。
(八)制定行业规范,实行行业自律,监督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参与相关产品的市场建设,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
(十)编辑出版本协会的会刊,运行行业网站,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本行业的社会知名度。
(十一)承办主管部门授权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