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组织考察学习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7 浏览次数:1030

关于对组织考察学习征求意见的通知 


鲁安协[2012]7号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理事单位:

根据鲁安协[2012]6号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上报了外出考察学习有关事宜。汇总各地情况,初步考虑第一批拟分三组外出考察学习:第一组,内蒙;第二组,新疆;第三组广东、湖南(或福建)。请未上报的单位及去向、人数有变的单位于8日前通过公安专网或电话报协会秘书处(此通知同时在山东安防网上发布)。

联系人:谢鲁 0531-85123130 

          孙艳  0531-85123128

             
省安防协会秘书处

2012年 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