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关于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3 浏览次数:1284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关于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的通知

鲁安协[2012]1号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现将本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收费办法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经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成立大会表决通过,会费缴纳标准为: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二、交费方式

会费通过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经二路支行;账号:1602001009200182902;收款单位: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汇款单位全称。

三、交费时间

(一)每年第一季度为统一缴纳会费时间,各单位须在3月31日前缴纳年费。

(二) 7月1日以后入会的,按年费50%缴纳。

四、会员证书、会费收据领取

(一)会员交纳会费并到账后,持银行回单到协会秘书处或当地技防部门领取会员证书及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路途较远的,由协会秘书处寄送。

(二)会员证书每两年换发一次。从2012起,理事、常务理事单位颁发铜牌。

五、违规处理

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逾期未缴纳会费的将在协会网上公布名单。两年未缴纳会费作自动退会处理。

特此通知。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