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省安防协会会费及领取会员证书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6 浏览次数:1396

鲁公科[2011]36号

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科技处(科、办)、技防办:

近期,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有关财务等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根据协会章程,会员应按规定交纳本年度会费。因协会网站正在筹建中,请各地科技处(科、办)、技防办代为通知当地的会员交纳会费。具体事项如下:
一、 会费交纳标准:

经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成立大会表决通过,会费交纳标准为:会员单位1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个人会员200元。

二、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户名: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经二路支行。

账号:1602001009200182902。

三、交纳时间:

今年会费的交纳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明年起,按规定于每年的1月底前交纳。

四、会员证书领取:

1.会员交纳会费后,持银行回单到协会秘书处领取会员证书及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路程较远的,也可由秘书处统一寄送到当地科技处(科、办)、技防办,会员持银行回单前往领取。

3.秘书处设在省厅科技处(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大楼2005号房间),联系电话:0531-85123130。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2011年3月21日